41.射擊比賽
甲、乙二人進行射擊比賽。規(guī)定每中一發(fā)記20 分,脫靶一發(fā)扣去12 分。
兩人各打了10 發(fā)子彈,共得208 分,其中甲比乙多得64 分,甲、乙二人各中了多少發(fā)?
分析與解
根據(jù)題中條件,可以求出:甲得:(208+64)÷2=136(分)
乙得:(208-64)÷2=72(分)
又知甲、乙二人各打了10 發(fā)子彈,假設甲打的10 發(fā)子彈完全打中,應該得20×10=200(分),比實際多得200-136=64(分),這是因為每脫靶一發(fā)比打中一發(fā)少得20+12= 32(分)的緣故。多出的64 分里有幾個32 分,就是脫靶幾發(fā)。由此可得,甲脫靶了64÷32=2(發(fā))
所以甲打中10-2=8(發(fā))
列出綜合算式如下:10-[20×10-(208+64)÷2]÷(20+12)= 8(發(fā))
同理,乙打中:10-[20×10-(208-64)÷2]÷(20+12)=6(發(fā)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