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名學生被"轟出"宿舍 300元住宿費誰買單
來源:每日新報 文章作者:金鑫 2010-03-23 16:38:03
還有一個學期的時間才畢業(yè),400余名畢業(yè)生就要被迫搬出宿舍!學生們說是學校教官不讓住了,多交的半年住宿費不退。
今年20歲的小劉,在2007年考入了這家坐落在河西區(qū)黑牛城道上的斯波泰克技師學院,學制為3年,今年7月份畢業(yè)。對于最近遭遇的宿舍事件,小劉顯得很困惑,“2009年8月份我交了600元,可是這剛過完年,我們就收到了學校的命令,在今年3月14日之前我們畢業(yè)班所住的第二學生宿舍樓要為新同學騰地。”
近日,記者來到這家高職學校的第二宿舍男生公寓樓看到,三樓的大部分寢室早已人去屋空。在北側靠邊的宿舍里,只剩一名高電專業(yè)的學生還在上鋪睡覺,在被問起宿舍樓怎么那么冷清時,該同學回答:“學校不讓住了,我是外地的,也沒地兒住,我才不搬呢。”據(jù)該同學介紹,跟他一樣堅持沒有搬走的畢業(yè)生已寥寥無幾。
與三樓的“凄涼”,形成對比的是一樓的“熱火朝天”,“畢業(yè)班一走,一樓的宿舍就騰出來了,這不,下午剛從別的公寓搬進來五六十名女生。”該公寓值班人員介紹說。
焦點一:實習期還能不能住校?
400多名學生一周之內幾乎全部“撤退”,學生們說這種情況已經(jīng)成了學校的慣例,宿舍管理人員對此沒有表態(tài)。小劉說,這個規(guī)定是學校教官說的。隨后,記者找到了這名教官,對于畢業(yè)生離開宿舍,他表示,“由于07級的學生都要下廠實習,現(xiàn)在基本上都搬離學校了,實習期間都不能住校,這是規(guī)定。”
對此,校辦公室的張老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,校方并沒有強迫學生必須搬走的規(guī)定,如果學生本人有要求,在繳納相應的費用后仍然可以繼續(xù)住校,教官說的話我們也在調查。不過宿舍管理方面可能會對學生宿舍進行調整,比如將實習期離校學生的鋪位重新安排其他學生使用,但這都是在學生自愿的基礎上進行的。可能是公寓管理人員工作沒有做到位,在與學生溝通時產生了一些誤解。“此外,學生們如果有什么問題可以直接跟校領導反映,我們一定會認真對待。”張老師說。
焦點二:300元住宿費誰買單?
“我現(xiàn)在住在尖山路那邊的居民樓里,一個鋪位260元,六人合租的。”小劉告訴記者,之前聽說學校有這種實習期不能繼續(xù)住校的“慣例”,他提前就預定好了房子。“當初我們要求只交半年的費用,但學校沒通過,后來交了全年600元的住宿費,可為什么提前一個學期就不讓住了?這費用是不是該退我們?”
隨后記者撥通了該校招生辦公室的電話,值班人員表示,該校住宿標準為一名學生每年600元,高職學生學制三年,最后一個學期學校推薦實習單位,在此期間由于上班時間安排不同,學校不再安排住宿,由學生自行解決。在被問到實習期間是否還需繳納住宿費時,該工作人員明確表示:“不在學校住了當然不用交,畢業(yè)班可以交半年的費用,也就是300元。”
校辦公室的楊老師告訴記者,如果學生要離校,可在上一個學期結束前向校方提出申請,學校會統(tǒng)一辦理退宿,至于已經(jīng)繳納全年費用但因各種原因現(xiàn)已離校的學生住宿費用還能否退還一部分,楊老師表示學校會研究解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