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武漢中考招生"流程圖"5月4日起開始報名
來源:漢網消息 文章作者:高振忠 2010-04-08 11:46:01
編者按:今年,武漢市約有初中畢業(yè)生9.55萬人。通過中考“分流”后,這些學生或升入普通高中,或升入中職。昨日,武漢市公布今年中招政策,并下達中招計劃,全市普通高中計劃招生4.66萬人(公辦普高招生4.28萬人,民辦普高招生0.38萬人)。各類中職學校(含普通中專、成人中專、技工學校、職業(yè)中
學等)招生4萬人。確保全市初中畢業(yè)生的升學率達到90%以上。本報今日為您詳細解讀中招流程。
報名篇
5月4日至8日報名
漢網消息(記者郭會橋實習生錢佳媛通訊員龔偉)今年,報名、填報志愿的時間為5月4日-8日。凡初中畢業(yè)生均參加中考報名。報名時,由考生本人填寫“報名資料袋”和“報名志愿表”,任何人不得涂改或代填,更不得限制考生選擇報考類別和志愿。
考生報名分三類進行
具有武漢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(yè)生,由學籍所在學校集體報名;戶口在武漢,學籍在外地,要求回武漢升學的應屆生,持戶口和相關證件,到戶口所在區(qū)招辦單獨報名;戶口在外地、進城務工人員的子女和其他借讀生,申請在武漢參加中考的,到現就讀或借讀學校報名。
此外,對參加“綠色證書”教育、工讀教育類別考核的學生,按相關規(guī)定報名。
志愿篇
志愿分中職、普高兩類填報
今年,實行考前分類填報志愿,分中職類和普高類填報。
1.報考中職類考生,可在中職類學校中選擇學校,填報在相應的志愿欄內。
2.報考普高類考生,愿意直接選擇民辦高中就讀的,可在民辦高中學校中,選擇1所學校填報在普高類的提前批志愿欄中;選普高類的考生,可在省級示范高中選擇1所學校作為指令性計劃志愿填報,還可以選擇1所省級示范高中作為“三限生”志愿填報;在市級示范高中、省級示范高中分校和大專院校附中可選擇3所學校,同時須相應填寫“是否愿意錄入‘三限生’”;在一般普高(公辦普高、民辦高中)中可選擇3所學校,同時須填寫“是否愿意錄入‘三限生’”;此外,還可填報2所中職學校志愿。
分配生候選考生須報名統(tǒng)一參加中考,且所填報的省級示范高中指令計劃志愿必須是所分配的高中。
報外校須參加測試
擬報武漢外校的初中畢業(yè)生(武漢實驗外校畢業(yè)生除外),須參加該校報名前組織的英語測試,測試成績前200名的學生有資格填報該校志愿(單獨填報),與武漢實驗外校畢業(yè)生一同劃線,提前錄取。武漢外校“三限生”計劃只招收武漢實驗外校畢業(yè)生。
分配生候選考生,“宏志生”、“網上招生”資格生,武漢外校資格生不得交叉報名。
成績篇
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
考生的考試成績由考生畢業(yè)學校通知考生。考生考試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,語文、數學、英語、物理化學(合卷)成績分為A+、A、B、C、D(不合格)五等,思想品德、歷史與社會合為一科,成績分為A、B、C、D(不合格)四等。體育成績分為A、B、C三等。
為了便于錄取,根據招生計劃、各學科特點和權重,在分等的基礎上各科再分若干級(如語、數、外、理化分為A+1、A+2……),并對每個級別賦予相應位置值(如A+1“換算”成位置值1、A+2“換算”成位置值2……),各單科位置值之和為總位置值。
考慮到學科地位不同,在思品歷史與社會學科中,A等“換算”成位置值1.5,B、C、D等分別“換算”成位置值2.3、3.1和3.9;體育學科中,A、B、C等分別“換算”成位置值1.8、2.5、3.2。今年中考,最小總位置值(不含優(yōu)錄)為7.3,最大位置值為55.1。
公布成績時,不公布原始分數,以考生單科成績等級和位置值呈現,同時公布各科等級分數區(qū)間?忌梢栽谝(guī)定的時間內申請復查文化課考試成績。
劃定四條資格線
錄取前分別劃定四條資格線:示范高中(含省級示范高中、市級示范高中、省級示范高中分校、大專院校附屬高中)、一般公辦普通高中、民辦普通高中;中職學校錄取資格線。
其中,民辦高中、中職學校錄取資格線全市統(tǒng)一劃定,其他資格線按中心城區(qū)和新城區(qū)分別劃定。
錄取篇
五道“門檻”把關
今年中招,采取局域網網上錄取,嚴格按計劃、按批次、按志愿、按中考文化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。
具體辦法是:按中考文化成績的總位置值(即各科位置值相加之和)排序,總位置值小的考生,排在總位置值大的考生前面;若總位置值相同,則語、數、英三科位置值之和小者優(yōu)先;若仍然相同,則按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的高低排序;若仍然相同,學科高等級數量多者優(yōu)先;若仍然相同,按語數英單科順序的位置值排序。經過以上排序還有相同者,在征求招生學校意見的基礎上,調整計劃錄取。
報考中職業(yè)類考生提前批錄取,武漢城市職業(yè)學院(原江漢大學實驗師范學院)中專部列入此類,其幼兒教育專業(yè)由學校組織面試,并優(yōu)先錄取。
三限生錄取
有招收“三限生”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,錄取時先執(zhí)行指令計劃,后執(zhí)行“三限生”計劃。招生學校在錄取“三限生”時,不得超過學校錄取資格線3個位置值。省級示范高中、市級示范高中、大專院校附屬高中錄取“三限生”時,不得超過一般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資格線。
體藝特長生錄取
具有招收體育、音樂或美術特長生資格的普通高中,在每一批次前按招收特長生的計劃,依考生位置值從小到大錄取。示范高中錄取特長生的位置值,不得超過一般公辦普高錄取資格線;一般公辦普高錄取特長生的位置值,不得超過一般公辦普高錄取資格線4個位置值。錄取特長生時,指令計劃和“三限生”計劃比例按省級示范7:3,市級示范8:2和一般公辦普高9:1執(zhí)行。
培養(yǎng)體育后備人才試點校招收體育生,按不超過一般公辦普通高中資格線的6個位置值控制,以指令計劃錄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