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B兩地相距30千米,甲乙丙三人同時從A到B,而且要求同時到達,F在有兩輛自行車,但不許帶人,但可以將自行車放在中途某處,后來的人可以接著騎。已知騎自行車的平均速度為每小時20千米,甲步行的速度是每小時5千米,乙和丙每小時4千米,那么三人需要多少小時可以同時到達?
解答:
因為乙丙步行速度相等,所以他們兩人步行路程和騎車路程應該是相等的。對于甲因為他步行速度快一些,所以騎車路程少一點,步行路程多一些。
現在考慮甲和乙丙步行路程的距離。甲多步行1千米要用1/5小時,乙多騎車1千米用1/20小時,甲多用1/5-1/20=3/20小時。
甲步行1千米比乙少用1/4-1/5=1/20小時。,所以甲比乙多步行的路程是乙步行路程的:1/20/(3/20=1/3.
這樣設乙丙步行路程為3份,甲步行4份。如下圖安排:
這樣甲騎車行騎車的3/5,步行2/5.
所以時間為:30*3/5/20+30*2/5/5=3.3小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