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一年在海安縣鄧莊鄉(xiāng)雙元村附近,稻田里一片金黃,稻浪隨風起伏,一派豐收景象。令人奇怪的是,就在這片稻浪中,有一塊地的水稻稀稀落落,黃矮 瘦小,與大片齊刷刷的、金爛爛的的田塊成了鮮明的對照。
這是怎么回事呢?原來這塊面積為2.5畝的田塊普遍被挖去一尺深的表土,賣給了磚瓦廠,田塊主人得了1000元。由于表面熟土被挖,有機質(zhì)含量 銳減,今年春上的麥苗長得像銹釘,夏熟麥子收成每畝還不到150斤。水稻栽上后,盡管下足了基肥,施足了化肥,可是水稻長勢仍不見好。
有人給他算了一筆賬,夏熟麥子少收1000多斤,損失400元,而秋熟大減產(chǎn)已成定局,損失更大。今后即使加倍施用有機肥,要想這塊地恢復元 氣,至少需要五年時間,經(jīng)濟損失至少在二萬以上。這么一算,這位中年莊稼漢叫苦不迭,后悔地說:“早知道這樣,當初真不應(yīng)該賺這塊良田的黑心錢。”
這個農(nóng)民錯在哪里?除了他只為了賺錢,屬思想認識問題外,在思維方法上,他缺乏整體思維的素養(yǎng),只顧部分,不顧全體,只顧一時得利,不顧長遠利 益,破壞了生態(tài)平衡,違背自然規(guī)律,受到了懲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