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3 一輛自行車在前面以固定的速度行進,有一輛汽車要去追趕.如果速度是30千米/小時,要1小時才能追上;如果速度是 35千米/小時,要 40分鐘才能追上.問自行車的速度是多少?
解一:自行車1小時走了
30×1-已超前距離,
自行車40分鐘走了
自行車多走20分鐘,走了
因此,自行車的速度是
答:自行車速度是20千米/小時.
解二:因為追上所需時間=追上距離÷速度差
1小時與40分鐘是3∶2.所以兩者的速度差之比是2∶3.請看下面示意圖:
馬上可看出前一速度差是15.自行車速度是
35- 15= 20(千米/小時).
解二的想法與第二講中年齡問題思路完全類同.這一解法的好處是,想清楚后,非常便于心算.